仪陇县公开招聘11名乡镇事业单位财会人员
日期:2013-07-01 浏览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

公   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财会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详见《仪陇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㈡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⑺有超计划生育的。

⑻公开招考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满五年的。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成都市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四、报名、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仪陇人事考试网(www.ylpta.cn),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7日。

㈠报名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考生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40KB)。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两个及以上多岗位填报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信息填报后,需打印《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初审使用,打印《报名表》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㈡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3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初审地点: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所带资料:《报名表》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加分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的规定,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考生交面试费80元。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㈢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达到3:1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㈣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考生,于2013年7月1日至7月2日登录仪陇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打印准考证后按公告规定核对报考岗位、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等相关信息,如有误,请及时向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含《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权重分别为70%、30%。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同时带上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因证件不齐造成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后果责任自负。

㈠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㈡笔试

1、笔试范围:综合知识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教材为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3日

8:30—10:00 《综合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㈢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 2013年7月5日上午7:30。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公告)

4、面试内容: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5、面试开考后,若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但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

㈠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确定

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中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4、体检地点:体检当天8:00前在仪陇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㈡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请考生自主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组织考核人员。

㈢考核

由仪陇县人社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㈠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人社网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因公示后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㈡办理聘用手续

2013届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体检、资格审核、考核,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已确定的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3年8月1日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4、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17—7216861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附件1:仪陇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或其他条件要求

考试科目

及顺序

观紫镇人民政府

观紫镇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金融与管理、经济学等与会计相近专业,1978年6月31日及以后出生。

1.《综合知识》

2.《专业知识》

3.面试

大仪镇人民政府

大仪镇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先锋镇人民政府

先锋镇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立山镇人民政府

立山镇社会事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龙桥乡人民政府

龙桥乡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龙桥乡社会事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瓦子镇人民政府

瓦子镇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板桥乡人民政府

板桥乡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柳垭镇人民政府

柳垭镇社会事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大寅镇人民政府

大寅镇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合作乡人民政府

合作乡农业服务中心

财会

1

专科及以上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