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犍为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日期:2013-06-07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编委会同意,现就我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且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标准。 四、招聘岗位及应聘具体条件(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并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于2013年6月21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xtyygq@163.com。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综合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面试结束后,按照择优原则双方达成一致,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确定体检人选后,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择优办法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后,应聘人员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就业协议:2013年毕业的应届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政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择优原则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报到: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到。报到时招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执业医师证及其复印件1份,否则不予办理。由此产生的缺额,将择优依次递补(此环节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九)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卫生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其余人员不低于5年,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2012年、2013年毕业的受聘卫生人员3年内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不予续聘或予以解聘。 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下载: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

 附件2下载:附件2犍为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3下载:附件3乐山市犍为县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附件4下载:致广大医学生的一封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