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27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日期:2013-06-07 浏览

南部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南部县201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2010年1月1日后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     三、招聘报名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南部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 本次招聘年龄周岁的计算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南部县人才中心     联系电话:0817-5588190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凡已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如要参加本次招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后如与原单位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了解应聘者业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了解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     (三)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聘用后,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它事业单位。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南部县人社局、南部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南部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卫生局                                      2013年6月4日  南部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