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职工不愿签劳动合同
日期:2012-10-02 浏览
    “不是企业不想和职工签合同,而是职工自己不愿签,他们把合同看成了‘卖身契’”。昨天上午,在市劳动部门组织的“百日行动进社区”活动中,雅伦玩具的陈先生道出了当前企业用工的一个尴尬。   三类职工不愿签合同   在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敦促下,企业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明显提高,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职工出于种种考虑,不领情。   雅伦玩具的陈先生介绍,有两类对象不愿签合同:一类是大龄职工,因为签订合同后每月要从其工资中代扣钱缴纳保费,而他们不愿参加社保;另一类是外地职工,在他们眼里,劳动合同就是“卖身契”,会束缚他们的自由。而劳动部门同志介绍,除了上述两类职工,一些劳动力非常紧缺行业的从业人员也不愿“卖身”给企业,因为担心有更好的单位可选择时无法抽身,如餐饮行业。   专家:别把算盘打偏了   针对上述三类职工的心理,市劳动部门专家提醒,这些行为都是对劳动合同法和目前的政策不了解的结果。职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很多利益、权利将得不到保障。退一步说,就算职工在合同期内要与单位解除合同,也可通过与单位协商、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等形式提出。   对于职工顾虑的社保关系不好转移问题,专家提醒,现在的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乃至全国都可以转接。前不久我省还出台了《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省内跨地区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参保农民工跨省流动的,可按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