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一年后才能拿全
日期:2012-10-02 浏览
李师傅本是重庆峡江热水器公司的一名安装工人,6月2日离职领工资时发现,三个月的工资中少了500元。询问有关人员,答复是预扣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才能拿到。为此,昨日他投诉。

  李师傅说,辞职当天,他本该领到3、4、5月的共计4000多元工资,可实际拿到的仅有3700多元。他四处打听,才知道是所谓的质量保证金。他多次找到公司有关负责人要求退还,都遭拒绝。

  何来质量保证金?峡江公司销售部一工作人员解释,本公司产品的安装保质期为一年。如在半年内,用户无质量投诉,公司将退还这500元质量保证金。怎会向安装工收取?该人士说,因为安装热水器的配件是由安装工购买的,为防出现质量问题,公司才向安装工收取。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江北区劳动局监察大队,他们表示将调查,再作出处理。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了解后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但必须遵循本人自愿原则。峡江公司从李师傅工资中扣除质量保证金的做法,是一种变相强制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并建议李师傅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